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5-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任用資格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公關事務及出納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聯絡E-Mail | mm10121003@t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1、應檢具表件: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歷、考試、歷任職務任年月、考績、獎懲、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請登載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即可)。 2、書面應徵:請於112年5月11日前送(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書記,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分機6085秘書室朱股長。 3、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4、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