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年資滿一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4.具有與公關事務及出納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公關事務及出納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聯絡E-Mail | alexsandychen@t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5月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