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23-05-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2~2023-05-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年資滿一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4.具有與公關事務及出納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公關事務及出納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E-Mail alexsandychen@t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5月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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