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3~2023-07-2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商學、行政、社會福利、都市計畫或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佳。 (二)國內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會住宅店鋪管理作業、社會住宅社福支援相關資料整理作業。 (二)協助包租代管審核作業、綜合性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2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報到時間為113年3月,以實際報到日期為準)。僱用薪資: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28,534元)。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7月24日17:00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2館3樓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企劃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國內專科學校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416、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