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10-01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24~2025-10-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考核福利相關人事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 ljlj@n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人事行政職系科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4年12月下旬)。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薪資: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退休金等費用。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0月1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及連絡電話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如未上傳學歷證明文件視為資格條件不符。
四、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1966515,梁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