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徵求 技士~2025-09-12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8~2025-09-12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之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盡職負責。
(五)具備電腦操作能力,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者。
工作項目 (一) 教室語言設備維護保養及損壞修繕管理。
(二) 辦公室設備各項維護修繕管理。
(三) 協助辦理本校多益英語測驗校園考。
(四) 本中心監視系統等設備之維護修繕管理。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02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聯絡E-Mail pr230717@ntub.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9月12日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擬任人員具結書(人事人員詢問欄空白即可)
8.[114年教發中心技士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9.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9項資料。
註1:第7-8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註2:第8項資料請以Word檔格式寄送至pr230717@ntub.edu.tw,主旨註明「姓名-應徵教發中心技士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33222777#6065王小姐;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