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副司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0~2023-06-27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備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銓敘審定簡任第1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具擬任簡任第11職等任用資格。 (四)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為甲等。 (五)具備促參前置作業或履約實務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襄助司長綜理以下業務: 1.有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策研擬、法令規章及相關計畫督導、研究及審核。 2.有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輔導、管考及爭議協調等督導、規劃與執行。 (二)其他交辦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tsaisj@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2年6月27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影本,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6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人事處蔡小姐收(地址:116252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推動促參司經建行政職系副司長」)。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部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02-23227442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