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資位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3~2025-03-07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畢業並曾任職相關公共工程事務經驗3年以上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承辦農路工程相關之招標、宣導等業務。 2.綜整本課(農工)鄉政業務推動及報告事項。 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相關業務窗口。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
聯絡E-Mail | 20090358@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本(114)年3月7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人事室姚先生收(聯絡電話03-5851001#80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農經課約用人員)。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請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男性須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4. 正取1名,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5. 薪資:每月新臺幣3939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