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徵求 技工~2023-04-28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17~2023-04-28
資格條件 (一) 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一般事務性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本分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或臺中港口辦事處(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十段2號A棟)。 (二)視錄取者居住地及意願分派上述工作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薪資待遇:新臺幣3萬100元~3萬5,770元整(依據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請於112年4月28日(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秘書室(事務)」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6. 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四)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局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局通知到職任用。
(五)聯絡人:秘書室林先生,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703。
(六)相關附件請逕自本分局網站「公告資訊」下載。(網址:https://taichung.bsmi.gov.tw/wSite/mp?m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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