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徵求 約僱人員(資料組助理研究員職代)~2025-11-23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薪點280,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約僱人員(資料組助理研究員職代)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1-17~2025-11-23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者。
3、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者。
4、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辦理出版相關業務。
2、辦理數位典藏相關業務。
3、辦理資訊相關業務。
4、辦理數位影音、線上平台、數位創新應用及科技資訊等相關業務。
5、辦理圖書、影音館、志工等相關業務。
6、辦理著作權、授權統籌等相關業務。
7、辦理相關採購業務。
8、協助音樂會演出等工作。
9、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另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聯絡E-Mail chc130@ntso.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11月23日前(系統截止為憑),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敘明曾辦理之業務。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報名系統:
1、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三) 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文件遺漏未齊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4、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15年10月下旬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5、薪給:每月支給報酬280薪點(現行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39.1元,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四)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郵chc130@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0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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