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9~2025-11-26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彙整研考。 二、流行音樂消費爭議相關事宜。 三、藝文場館督導及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四、辦理文化產業、一般綜合性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
| 聯絡E-Mail | aq236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文件: (一) 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 採線上報名者,於114年11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 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11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創發展科約僱助理員」,逾期恕不受理。 (五) 報名者未依前開說明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或有缺漏者,將視為資格不符。 二、預定進用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待遇:新臺幣月支報酬28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38,948元 四、聯絡人:湯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3626。 五、備註: (一) 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二) 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 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