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約聘人員~2025-11-2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376薪點(月支報酬52,301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0~2025-11-2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辦理體育活動補助業務經驗者及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 辦理臺北市體育財團法人及公益信託之輔導管理事宜。
2、 本市射擊體育團體槍枝彈藥管理相關作業。
3、 協辦臺北市體育團體立案申請資料(組織章程)審核事宜。
4、 辦理部分臺北市各單項運動協會輔導(含補助、場地借用、變更、採購案等)相關業務。
5、 預算控管及各類會議彙整。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E-Mail dn280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前郵寄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輔導管理科-約聘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tms_ting@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 相關詢問請逕洽輔導管理科劉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5411),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 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 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局請假人員期滿或提前復職日前一日止(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中)。
2. 月支報酬約新臺幣5萬2,3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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