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徵求 聘用工程員(類別編號056)~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工程員(類別編號056)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機械、電機、電子、電力、輪機、汽修、土木等相關學士學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領有丙級以上重機械修護(含底盤、引擎)、機電整合(含自動化機構、自動化控制)、冷凍空調裝修、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汽車修護、農業機械修護、工程泵(幫浦)類檢修、工業配線、汽車修護、工業儀器、配電線路裝修、儀表電子、電力電子、數位電子、工業電子等相關專業證照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抽水站機組、閘閥門等機械、電力設備檢修、維護。
二、辦理抽水站自動化、遠端監控系統檢修、維護。
三、工程規劃設計、繪圖、勞務及工程發包作業、工程監督與協調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聯絡E-Mail rc257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待遇/每月:新臺幣44,280元至 50,760元
二、報名應繳證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之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三、聯絡人:黃先生 電話:02-27208889#8167
四、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續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五、報名方式:本考試採網路報名
1.請報考人於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https://okwork.gov.taipei/ESO/contect/tw/iFrameSet/161108222568(需使用GoogleChrome瀏覽器開啟),登入網站會員,填具報名資料,並上傳「報名應繳表件」電子檔(格式為JPG檔),另請依需求填具求職登記表,如經審查結果,報考人之應繳表件不齊全,損及應考權益時,責任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2.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六、報考截止日期:114年4月7日下午5時止。
七、備註:
1.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6薪點。
2.若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自榜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
4.「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 服務電話:(02)23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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