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制度相關規劃及推動。 二、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單位特約規劃及推動(手冊及操作指引)。 三、醫事專業服務相關試辦計畫(居家營養、藥事、中醫及口腔試辦等)綜合業務。 四、縣市長期照顧服務業務輔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 |
聯絡E-Mail | MPRY@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6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一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5,624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4、張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