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6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學系畢業。 (二) 具處理消費爭議申訴經驗或曾辦理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局消費爭議申訴及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具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6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fshow@taichung.gov.tw)等證明文件,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僱用期限:本職缺為預估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三)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 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六) 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23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