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正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1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近五年考績列甲等至少2年。 三、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 四、若具備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採購人員證照、職業安全衛生證照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科長督導本市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與指定埤塘新建工程之設計及施工、行道樹等工程業務之督導。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1004893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4年6⽉19⽇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傳不得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大頭照。 5.外語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經初審合格者,本局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96羅⼩姐)。 (三)此正工程司(A610020)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