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5-12-31

徵才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5-08-01~2025-12-31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人員,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本署之公務車、警備車輛駕駛及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照片)。
2.服務機關過調同意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
6.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
7.駕駛執照影本。
二、如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署總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駕駛」,逾期、證件不齊全、資格不符、非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者,不予受理。
三、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1名,候補1名(期間1個月)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人:總務科潘書記官,電話:082-325090轉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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