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徵求 技佐~2023-06-04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3-05-26~2023-06-0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3.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具有汽車駕駛訓練之專業知識及汽車修護技能者尤佳。
6.對訓練業務有興趣者,且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訓練業務及教材編修管理。
2.汽車技術或駕駛訓練相關課程授課。
3.遊覽車駕駛人登記職前專案講習、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各項業務。
4.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教育訓練班。
5.遊覽車登記證訓練業。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中部訓練中心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300號)
聯絡E-Mail chiuala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聯絡電話:(02)82211865。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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