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徵求 科員~2025-08-18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8-12~2025-08-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使用及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主辦青年就業相關計畫(含青年就業績效控管)。
(二)辦理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三)辦理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四)辦理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五)辦理國高中(職)就業準備力計畫。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就業促進科(720201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40號)。
聯絡E-Mail savannatseng@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公告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二)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6985945分機1242)人事室曾小姐。
(三)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點選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等,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至「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人事室曾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就業促進科-社勞行政職系科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以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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