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180薪點,23,346元)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執行廚餘堆肥處理作業。 2.執行機械設備操作、生廚餘及堆肥成品粉碎、搬運等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
聯絡E-Mail | ft-52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6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備註: 1.待遇:每月月支報酬180薪點(23,346元),本項工作符合支領清潔獎金,每月上限8,000元,合計31,346元。 2.本項職務現場工作具異味環境,為免滋生困擾,應試前請審慎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