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17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06~2023-07-1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財稅金融相關科系(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保險、銀行管理、財經法律等)畢業。
※非相關科系者, 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2.熟諳電腦文書(中文)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所定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國稅稽徵業務(總務、兼辦人事、兼辦政風及清欠送達相關業務)。
2.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日止(預計112年10月4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32653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2段3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7月17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胡小姐收,聯絡電話03-4311851分機406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2段318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月支報酬:36,3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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