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7-17 |
資格條件 | 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之資格條件為: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撤銷、廢止及陪同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查核等作業。 2、辦理至少6場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 3、辦理其他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有關行政作業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另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2年7月17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依據勞動部「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之「第一薪級」(268薪點)起薪:34,760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4、本職務係「112年度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聘僱之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5、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職缺預計112年7月27日下午13時5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話通知。 6、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2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7、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8、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