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申請設立許可等事項。。 2.寺廟、教會、宗祠、宗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變動登記及核可等事項。。 3.編制臺北市宗教業務年報。。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bca-pan_lin@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4年7月25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郵寄均請註明應徵宗教禮俗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3);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宗教禮俗科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 6241 )。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宗教禮俗科科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8,948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