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8-01 |
資格條件 | 一、所需資格要件: 1.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二、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6,316元。 2、本職務係代理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預計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月30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
工作項目 | 一、高教深耕弱勢協助機制規劃與執行事項 二、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補助撥款及統計事項 三、執行大學校院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四、本科經費控管、預算彙整事項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 |
聯絡E-Mail | wu1107@mail.mo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2年8月1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高教司陳冠穎科長收(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陳冠穎科長,電話:(02)7736-5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