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8-01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8-01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要件:
1.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二、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6,316元。
2、本職務係代理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預計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月30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工作項目 一、高教深耕弱勢協助機制規劃與執行事項
二、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補助撥款及統計事項
三、執行大學校院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四、本科經費控管、預算彙整事項
五、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
聯絡E-Mail wu1107@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2年8月1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高教司陳冠穎科長收(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陳冠穎科長,電話:(02)7736-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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