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9-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05~2025-09-1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部銓審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以上相關考試相關類科及格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並能配合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里幹事相關業務。
(二)環境衛生及衛教宣導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聯絡E-Mail AQ968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採通訊、親送報名者(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里幹事」。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等資料影本
(二)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四)如有疑義請洽本所,聯絡人:張萬益先生 26631080*231
email:ad3451@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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