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月酬標準)二等190薪點(23,009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8-07~2014-08-14 |
資格條件 | 1.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Word, Excel, PowerPoint)能力。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行政業務及各項業務計畫擬定及推展各項活動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身心障礙特考分發人員到職前1日止(約104年7月)。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如有請檢附)4.意者請於103年8月1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1式5份),寄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約僱人員」。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