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6-03-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2-25~2016-03-01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及驗收等經建課相關業務。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甲仙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文件:1.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2.身份證影本。3.應徵封面上,請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職缺並請於105年3月1日前送達本所,採親自或委託(請交由秘書室收發蓋日期章)或掛號逕寄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甲仙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4.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5.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6.本項職缺僱用期限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屆時自動解僱不得異議。7.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76751002轉27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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