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5-08-21~2015-08-31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已敘薦任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教育或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4、具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具採購或專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依其職能分配辦理下列工作: 1、辦理文書、檔案、收發等業務或辦理採購相關業務(擇一)。 2、綜合業務、本中心園區活動與管理。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現任職務銓審函等影本,依序裝訂),於8月31日前郵寄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3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加速處理徵才作業,本機關已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登錄」啟用「使用應徵者簡歷調閱功能」。 3、聯絡電話:(049)2332131轉612彭上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