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10~2016-08-1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3、具一般行政職系薦任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條件。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5、每分鐘中文打字30字以上。6、口齒清晰,熟悉國、台語。7、熟悉預算業務尤佳。8、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承辦預算管理系統、總預算案覆核、校對、彙整及製作、市府議案管控、議案冊號管控、議事廳服務台輪值服務等相關議事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2)22521212轉294 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於簽名欄簽章)。2、現職派免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3、最高學歷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最近3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並請於105年8月16日前寄送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務).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資料不齊全,不予審查。以上資料請依排列順序並以A4格式製作,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如需退還,請附回函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