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戶籍員~2016-08-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戶籍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8-23~2016-08-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電腦文書基本處理能力者。
2.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員。
工作項目 1.戶政規費收繳事項及自動關防機保管使用。
2.公文收發相關作業。
3.本所網站及粉絲專頁管理、規劃、檢核等事宜。
4.檔案管理相關事宜。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
1.報名應繳文件: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如為外國學歷,請檢附中譯本)。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或訓練證明文件(如結業證書等)影本。
2.意者請於105年8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戶籍員」。
3.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曾小姐,詢問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310劉小姐。
(二)備註:
1.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
2.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止,並視年度考核結果決定次一年度是否續僱,如僱用原因提前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有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4.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0,2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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