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15-12-25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商品檢驗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名(備取3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5-12-10~2015-12-25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證照或其他:具電腦文書處理處理能力、另具英檢、計量技術士資格或宣導短片製作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商品取樣檢驗、商品驗證及其他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基隆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以掛號逕寄基隆市港西街八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
(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分局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四)期限:民國 104年12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2-24231151分機207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