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6-12-23~2016-12-29 |
資格條件 | 一、年齡:不限。 二、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 三、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經歷:不限。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現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八、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人事任用規定。 |
工作項目 | 食品衛生檢驗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或通信報名,報名表請從本網頁(http://www.ylshb.gov.tw/news/index.php?m=9&m1=14&m2=39)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並詳載各項欄位,含各年度考績資料,自傳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均A4影本1份,並填寫與正本相符蓋上私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報名時間及截止日期:自105年12月23日~12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5327663、賴小姐。 五、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人事室(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備註: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