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楠西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6-12-2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楠西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12-15~2016-12-22
資格條件 (一)具水土保持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三)具土木工程工作經驗或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四)通過英語檢定,取得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路改善、災修復建工程。
(二)緊急搶修搶修開口契約訂定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楠西區公所(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
聯絡E-Mail tsevoli@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掃描上傳系統(恕不接受紙本):
1.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附照片,格式請至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
2.最近一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其他工作經驗、證照(如英檢證書、成績單)等(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頁最下方-「我要報名」,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或將報名資料寄至電子信箱tsevoli@mail.tainan.gov.tw(主旨註明應徵水土保持工程技士),並來電確認。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亦得視需要採視訊或電話口試),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
●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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