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化學工程、商品檢驗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07~2017-02-21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化學工程、化學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化學工程、應用化學類科及格人員。 (三)證照或其他:具化學檢驗、儀器分析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化工類產品取樣檢驗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港西街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以掛號逕寄基隆市港西街8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 (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分局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四)期限:106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蘇小姐 聯絡電話:02-24231151分機2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