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3-21~2014-03-25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非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區政管理等相關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信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3年3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加註應徵「一般民政職系課員職缺」。 (2)應檢附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及簽名)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現職派令影本、 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4)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