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4-03-2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4-03-21~2014-03-25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非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區政管理等相關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通信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3年3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加註應徵「一般民政職系課員職缺」。
(2)應檢附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及簽名)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現職派令影本、
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4)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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