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一階280薪點(月酬33,908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23~2016-03-30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土木工程或土地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
工作項目 | 代理本局都市規劃科約聘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 一、都市計畫之擬定、修訂、通盤檢討、個案變更等事項。 二、辦理永康、新營、麻豆整體開發地區都市計畫檢討變更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都市計畫行政業務及土地開發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6樓) |
聯絡E-Mail | chkaren@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文件:一、檢具證件:1.學歷證書影本、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應徵人員簡歷表(本局首頁/徵才公告網頁下載)。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3月30日前郵寄或送達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六等約聘人員職務」,或以電子郵件逕寄chkaren@mail.tainan.gov.tw;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三、工作起迄時間:聘期為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約為105年5月6日至105年10月5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四、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