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信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4-11-27~2014-12-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信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得認定具有電信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防情無線電報台輪值勤務、防空警報、演習情報、掩蔽報及業務報,監看下載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防情資料。 二、運用密碼、密件、代碼翻譯防情電報。 三、守聽空軍作戰司令部防情通信網。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地址:宜蘭市中華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附照片、聯絡電話)。二、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影本。三、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學、經歷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四、聯絡方式:自103年11月27日至103年12月10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技佐(電信工程)職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3-9361764(張科員)。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