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工友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5-05-21~2015-06-05 |
資格條件 | 1.符合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中央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以下同)。 2.現於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 |
工作項目 |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收發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 |
聯絡E-Mail | shara1004@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凡符合出缺職務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一)工友甄選履歷表。(二)現職機關移撥同意書。(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四)最近3年(101年-10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二、請於報名期限前以掛號郵寄: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一律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三、承辦人及聯絡方式:賴慧靜(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七路29號5樓,電話:05-3628111轉256),電子信箱:shara1004@thb.gov.tw 四、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電話通知面談甄選,證件不全或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恕不另退還。五、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報到任用,報到時繳驗離職證明文件,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六、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候補期間6個月。七、本處現行人事制度為未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機構資位制,工友薪資依「未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機構技工工友工資及專業加給表」支薪,新進工友自最低薪級36級起支,並依規定提敘薪級(最高至13級),不適用生活津貼各項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