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美濃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5-03-16~2015-03-21 |
| 資格條件 | (一)一年以上土地行政相關工作經驗。 (二)高普考或初等考試或相當高普考或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政相關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5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4年3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自行送達個人資料(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請本人簽註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自傳並由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及所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美濃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7-6819425-402 寄件地址:84341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50號。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事項:(1)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