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士(生)級 |
職稱 | 藥劑生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22~2014-04-30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藥學科系畢業藥學科系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藥師證照。 3.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綜理藥事服務與預防保健業務之推行。 2.一般行政與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813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 |
聯絡E-Mail | vdtn0003@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3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藥劑生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813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3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7-3652828-1021;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