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科員~2015-07-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7-10~2015-07-16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薦任交通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旅遊行銷科業務,詳細情形請洽曹科長ex58301
工作地址 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 ling120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4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沈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旅遊局交通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歷次及最近現職派令影本。
(四)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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