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工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4-27~2015-05-07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工業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專科以上學歷。 |
工作項目 | 1.工業行政相關業務(工廠登記.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等等) 2.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本府建設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教師敘薪-外補」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府人事處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報名信封請逕寄本府人事處收,並註明應徵職缺單位、職系及職稱,住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截止日期:公告之日起 10 日(含例假日至少5日)內。 6.聯絡電話:(04)7531425李盈貞 7.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建設處聯絡人員 林其春 電話 04-7531131 。 ※備註: (1)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經錄用人員由本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