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6-03~2014-06-10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檔案管理職系任用資格(檔案管理職系與一般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 五、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PT…)。 六、具文書管考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管理業務。 二、辦理室務會議、輿情會報及公文講習。 三、協助排除公文系統相關操作問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徵才期間:自103年6月4日至103年6月10日止(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一、報名截止日期103年6月10日,資料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若為影本請註記「影本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蓋章),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逾期時恕不受理。 報名事項洽詢:蕭夙君 電話:07-3368333轉2266 工作事項洽詢:簡麗玲 電話:07-3368333轉2233 注意事項: 一、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另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備 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