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官等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11-05~2015-11-12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基礎班(含)以上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派駐本市1999話務中心,綜理交通業務有關之市民服務。 2.辦理本府1999話務中心總務庶務等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1999話務中心(臺中市南屯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最新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三年獎懲令、最近三年訓練進修證明、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等證件(以上證件除履歷表須為正本,餘均為影本並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交通技術技佐職缺),於104年11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臺中市公共運輸處收(地址:4034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1147何小姐)。 二、(1)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請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便通知)(2)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1至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