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0-02~2015-10-13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2.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1.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新移民業務、婦女等相關業務。 2.急難救助、馬上關懷等福利救助業務。 3.社區關懷照顧據點相關業務。 4.全民健保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依序以A4影印裝訂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2.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年10月1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南市新市區公所人事室(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中興街12號)張先生收,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如需送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正取1名、備取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