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6-08-2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8-22~2016-08-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4.品德操守清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區崙頂、全興里辦公處各項業務及回饋金執行業務。二、協辦本所各單位各項與里相關之業務。三、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11月23日止。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區新化區中山路一三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處下載)、學經歷證件等。上述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親送本所或以掛號郵寄之方式於105年8月25日前寄達新化區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71243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註明應徵人員之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查詢擬應徵職缺(新化區公所里幹事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完成報名送出上傳。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可搭乘興南客運綠幹線經新化、玉井的車班至新化公所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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