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衛生企劃師 |
職系 | 食品、營養、醫事檢驗、生命科學、生物技術、化學、化工、藥學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其中1名限具身心障礙資格)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16~2017-03-02 |
資格條件 | 1、各公私立大學食品、營養、醫事檢驗、生命科學、生物技術、化學、化工、藥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歷者。 2、具食品衛生檢驗經驗者與英文閱讀能力尤佳,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積極、主動、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工作項目 | 執行食品安全檢驗,包括食品添加物、動物用藥、農藥殘留及食品微生物檢驗等業務及實驗室其他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
聯絡E-Mail | ak636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06年○月○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檢驗科黃先生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衛生企劃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資格審查:1.甄選報名表 2.學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甄選方式:筆試(50%)及面試(50%)。筆試科目:公共衛生概論(含檢驗實務)。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ntpc.gov.tw/),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備註:1.錄取2名,其中1名限具身心障礙資格。 2.檢驗科衛生企劃師聘用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3.衛生企劃師聘用薪資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企劃師工作酬金支給基準」,碩士(含)以上每月為36,050元起薪(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計給)。 4.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錄遞補,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22577155轉2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