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植物病蟲害防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有效期間3個月)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9-24~2015-10-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輸出入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工作;辦理植物病蟲害診斷及鑑定工作;植物檢疫法規與業務之諮詢及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需24小時輪班值勤)。 (二)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自動解僱。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簽名)、2.學、經歷證件影本、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於104年10月8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名稱)。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單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150、151 (三)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資格符合者擇期舉行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