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6-04~2017-06-20 |
資格條件 | 1.具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資格者。 4.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相關規劃及管理等業務。 2.辦理水產品HACCP驗證系統相關規劃及管理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二組商品檢驗職系技士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 二、完成上開線上報名程序後,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照片及簽名 )。 2.現職派令。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於105年6月20日前郵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人事室第一科曾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報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三、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8 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