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 徵求 設計師~2015-12-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12-23~2015-12-29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規劃發展科資訊處理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右上加註「應徵設計師」,於104年12月29日前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管理員周小姐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6樓)。
報名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應徵人員履歷簡表(請至 http://www.im.taichung.gov.tw/ct.asp?xItem=1580070&ctNode=819&mp=115020 下載 )。
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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