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二等薪點(23009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18~2015-12-24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者,有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具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者尤佳。4.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並能從事活動推廣者。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文化資產推廣、傳播、公共服務等相關業務。2.協助行政庶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5年5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 |
聯絡E-Mail | hungr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公告下載。 對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的認識與看法的構想文章1篇(至少1000字),請就個人學經歷與專長提出見解,抄襲剪貼者,恕不受理。 2.身分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需具資格第2項相關證書。 3.意者請於104年12月2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人事(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寄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5.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